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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各位社區規劃師夥伴們:
            還記得很久沒有看到的綠美化補助嗎?本年度開始申請囉!
      這次的地區公共空間環境提案計畫跟過去有點不同喔!除了補助綠美化施作外,更開放了優良提案獎勵金!
      請有意申請的社區規劃師夥伴們可以好好留意社區周邊有沒有適合施作的地點喔~
 
地區公共空間環境提案計畫總共分為三大類別:
1.第一類為地區環境簡易綠美化:補助單點式綠美化改善,補助金額為5萬至10萬元不等!預計補助8案!
2.第二類為地區環境整體改善:以整體性的規劃構想為主,擴大施作點,主題式的操作,預計補助25萬元!預計補助2案!
3.第三類為優良提案獎勵金:
   鼓勵社區規劃師參與提案,除了獲得第一類及第二類申請補助者提供額外的獎勵金外,對於申請未獲補助但提案內容經委員審核優良者也提供獎勵金喔,
   獎勵金金額:
   (1)第一類獲補助者獎勵金新台幣4000元,第二類獲補助者獎勵金5000元,
   (2)未獲補助但計畫內容經委員審核認為值得日後供縣府參考使用者.提供獎勵金3000元整.
   (3)第六屆社區規劃師培訓學員優良實習提案,提供三個名次獎勵,第一名獎勵金3000元,第二名獎勵金2000元,第三名獎勵金1000元
 
申請時間至98.09.14(一)截止喔!
請有意參與的社區規劃師夥伴們可以查閱內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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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地區公共環境提案競賽申請辦法

壹、計畫緣起 

桃園縣政府為改善桃園縣內社區環境,鼓勵社區居民透過社區規劃師的協助下共同參與公共空間之綠美化工作,先前曾於939495年度補助社區規劃師研提社區公共空間綠美化提案,本年度將延續居民自發構想,辦理地區公共空間環境提案競賽,本次競賽將分為三類進行,第一類、第二類為補助實質施做之地區環境簡易綠美化及地區環境整體改善;第三類為獎勵性質之優良提案獎勵金。

本次競賽預計將補助第一類及第二類共10案以上,以「雇工購料」的方式施作,提供執行團隊購買綠美化材料之經費及施作費用,透過社區居民實際參與施作,進而凝聚社區向心力與認同感。第三類則鼓勵本縣社區規劃師及社區規劃師培訓學員能持續發掘社區需求研提優良提案,以提升桃園縣地區環境品質和社區參與之理念,進而實踐社區總體營造之目標。

貳、提案內容 

 一、第一類:地區環境簡易綠美化 

本年度地區環境綠美化提案競賽,以落實節能、減碳議題並結合閒置空間綠美化為主題,鼓勵社區規劃師可與社區居民共同發想,提出可落實於社區環境改善構想,再分別針對欲透過補助經費進行改善施作之項目進行施作,改善方式可透過社區閒置空間改善、街道改善、綠屋頂、綠窗簾、節能省水等方式,並可針對社區改造之主題及方式開設環境營造推廣課程一堂,結合教育與實作。

本競賽將依各案之提案內容,預計補助8案,提供入選之社區5~10萬元以下不等之經費,以作為購買綠美化材料的相關費用補助。

 

  二、第二類:地區環境整體改善

提案主題以落實節能減碳結合閒置空間綠美化為主,不同於前一類地區環境簡易綠美化,地區環境整體改善希望能將改造點擴大並試圖連結成一主題性提案,改善內容可同時結合社區閒置空間改善、街道改善、綠屋頂、綠窗簾、節能省水等方式,透過數施作點以共通性作為施作主題,形成整體構想。

    地區環境整體改善提案競賽,主要是希望社區可以藉由提出願景、逐一實現願景的方式,以引導式的模式,讓社區民眾可以運用提案競賽,將社區環境在有系統的規劃下,逐一改善環境。

本競賽將依各案之提案內容,預計補助2案,提供入選之社區新台幣25萬元以下不等之經費,作為購買綠美化材料的相關費用補助。

  三、第三類:優良提案獎勵金

為鼓勵社區規劃師及地方工作站踴躍參與地區公共空間環境提案計畫,除核定補助優良提案施作經費外,另提供參與研提地區公共空間環境提案計畫獎勵金,未獲補助但計畫內容可待日後執行之優良計畫也一併提供獎勵;另外為鼓勵本屆社區規劃師培訓學員研擬優良實習提案,一併納入優良計畫獎勵金補助範圍,獎勵金額、項目與實數說明如下:

()針對獲補助之地區公共空間環境提案計畫,第一類提案提供獎勵金各新台幣4,000元整,第二類提案提供獎勵金各新台幣5,000元整,預計提供獲補助地區公共空間環境提案計畫共10案。

()未獲補助但計畫內容經委員審核認為值得日後提供縣府參考使用者,提供獎勵金各新台幣3,000元整,預計提供未獲補助地區公共空間環境提案計畫共5案。

()第六屆社區規劃師培訓學員分組優良提案則提供三個名次獎勵,第一名獎勵金為新台幣3,000元整,第二名獎勵金為新台幣2,000元整,第三名獎勵金為新台幣1,000元整,獎勵金核撥單位以提案團隊為單位,預計提供第六屆社區規劃師培訓學員分組優良實習提案共3案。

  一、執行方式 

通過本年度地區空間環境提案計畫第一類及第二類補助之社區,須以「雇工購料」的方式,由社區自行購買綠美化及相關材料,並以居民實際參與施工的方式進行操作,為加速推廣提案執行效率可於計畫內安排一場說明講座,向社區居民說明本案之操作原理、規劃方式、預期效益,進而獲得社區居民對計畫之認同感與凝聚社區向心力。

而獲得第一類及第二類補助之社區須於限期內完成提案之執行內容,除將提案內容落實於社區空間外,必須紀錄提案執行過程的活動、討論紀錄,定期上傳至社區規劃師網頁以作為其他社區規劃師及民眾相互學習、交流,且須配合參與本年度社區規劃師成果發表。

獲得第三類補助之計畫案需將完整之提案內容,包含報告書紙本及電子檔交付於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處,作為縣府未來規劃參考使用。

  二、計畫期程

    本年度獲得補助之第一類及第二類提案,總計畫執行期程為6(72日曆天),施作期程自核定補助後開始計算。第三類行提案自審核通過後,需依照審查委員意見,提供修正後完整之提案計畫。

  三、經費補助

本年度地區空間環境提案計畫之經費補助,預計補助第一類及第二類總計補助施做10個社區為基礎,各提案之補助金額將視提案內容決定,每個提案約可獲得5~25萬元不等之環境競賽補助,第三類之獎勵金則依各類型獎勵標準頒發。

肆、參加資格

本年度環境提案競賽不限定社區進行第一類或第二類之提案,但各類型提案社區只可提一次,不可於單項類型中重複提案。

本次參加資格第一類及第二類以桃園縣社區規劃師地方工作站及社區規劃師為對象,其組織成員須包含提案社區在地居民3人以上,建議可結合其他專業團體或個人(桃園縣內相關空間專業背景之學術單位或景觀設計師、建築師等從事空間規劃者)以協助參賽資格文件之制作。

第三類除配合第一類及第二類審查資格要求外,社區規劃師培訓學員需提供完整之實習報告,報告內容規劃構想需結合在地社區之需求,並提出可行性之研擬計畫。

伍、參加辦法

  一、申請日期

第一類與第二類提案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989月14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第三類除配合第一類及第二類審查時間外,視社區規劃師培訓課程結束後,依縣府及審查委員意見遴選優良提案。

  二、申請步驟

第一類型與第二類型提案申請連同應備之資格證明文件一份及「提案計畫書」四份,郵寄至桃園縣社區規劃服務中心(330桃園市縣府路12樓景觀工程科),謝小姐收

  三、應備文件

    ()提案計畫書格式

計畫書A4橫書直式,第一類型提案頁數以不超過30頁為原則;第二類型提案頁數以不超過50頁為原則,第三類型提案則依社區規劃師培訓課程實習報告委員審查意見修正後,裝訂成一式四冊,計畫書內容至少應表達:

1.      計畫摘要<!--[endif]-->

2.      背景描述與說明<!--[endif]-->

含土地權屬說明,需於附件補上土地使用同意書(公有地需附上公有地復原同意書)、地籍圖及第二類地籍謄本

3.      規劃與設計構想<!--[endif]-->

說明規劃構想及施作原則,建議並以圖示表達計畫之設計構想

4.      綠美化計畫及後續維護管理計畫<!--[endif]-->

5.      執行計畫<!--[endif]-->

(1)   雇工購料的執行方式<!--[endif]-->
   以雇工購料之精神,由社區自行組織在地人力資源,實際參與綠化工程,而本計畫將補助綠美化工程之物料經費及工資。
(2)   經費預算<!--[endif]-->
   依提案計畫工程所需之物料編列購買,建議可詳細列出材料費、人事費(專家學者顧問諮詢費、施作人員工資)、雜支等項目,後續經費核銷方式須以發票及核銷單據者為主。
(3)   計畫期程規劃<!--[endif]-->

6.  預期成果<!--[endif]-->

7.  附件:參賽人員簡介<!--[endif]-->

  陸、評選方式及流程

本次提案競賽評審委員聘請專家學者共同參與,評選出最適方案操作,針對第一類與第二類提案進行審查,預計將選出10個社區(第一類與第二類之名額可通用),執行計畫內容並給予工程購料補助款(須檢具核銷),若社區自行募款或有其他經費共同施作者,予以加分。

審查方式將由桃園縣政府組成審查小組進行書面及簡報審查,針對提案計畫書內容完整性、計畫可行性、計畫參與人員組織進行審查,審查時間暫訂於989月中旬辦理。

參與簡報審查者需進行簡報及委員答詢,簡報時間約為10分鐘,入選者可視需要準備簡報資料至少6份及其他輔助說明資料,審查標準:計畫書內容50%、計畫可行性30%、簡報與答詢20%

經審查通過者將由審查委員核定各案補助經費,獲選補助的各社區,應於本競賽所規定之時間內,完成計畫內容,執行階段除不定期由社區規劃專家學者至現地進行勘查,於期末階段將針對各案進行驗收審查,審查方式準備提案報告書。

  柒、其他

一、本提案補助內容需配合社區規劃師成果展及社區規劃師制度之宣傳使用。

二、入選作品著作權為桃園縣政府所有。

三、審查未達標準,必要時評審團有權評判獎項從缺。

四、該成果需進行後續之維護管理至少一年。

五、若經查發現重大違規,桃園縣政府得取消補助之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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